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等有关规定,日前,淄博市公布了一至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。其中,我县有33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控制地带,主要包括华严寺、五贤祠、邢家天主教堂、皇姑庵遗址、戏马台遗址、桓台城北遗址、沈家遗址、吴磨遗址、后埠遗址、毛家遗址、桓台大寨遗址、耿三里石刻造像、徐夜书屋旧址、西史祠堂等。
据悉,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,为保护文物的安全、环境、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。建设控制地带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、规模、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状合理划定,对保护文物安全,处理好保护与利用、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。(田耀)